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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四級別電視分級制度,自民國八十九年一直延用之今。
圖片來源/NCC網站提供
你知道電視節目分級的差別嗎?為什麼節目要分級呢?由於部分電視節目涉及暴力或者色情、打鬥的畫面等,並不適合未成年少年或兒童觀賞,故採取分級制度,希望未成年少年或兒童能選擇適合的電視節目觀賞,或者需由家長、師長等陪同觀賞,讓未成年少年或兒童得以接受健康、適當的媒體資訊。
就電視分級制度如下:1.限制級(簡稱「限」級):未滿十八歲者不宜觀賞。2.輔導級(簡稱「輔」級):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不宜觀賞, 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少年需父母或師長輔導觀賞。3.保護級(簡稱「護」級):未滿六歲之兒童不宜觀賞, 六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兒童需父母、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觀賞。4.普遍級(簡稱「普」級):一般觀眾皆可觀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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